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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賃合同的漏洞與欺詐有哪些?房屋租賃合同用不用備案?

2023-05-11 14:34:13來源:法評網(wǎng)

房屋租賃合同用不用備案:房屋租賃合同并不是都需要進行登記備案的,需要根據(jù)房屋性質的不同分情況考慮...

房屋租賃合同用不用備案:

房屋租賃合同并不是都需要進行登記備案的,需要根據(jù)房屋性質的不同分情況考慮。對于經(jīng)營性用房,需要辦理登記房屋租賃合同的備案,但住宅性用房,當事人可以辦理登記備案,但未辦理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。

租賃合同的漏洞與欺詐:

1、訂立租賃合同前盡可能了解合同一方的有關信息。

訂立租賃合同前應對對方的法律地位、經(jīng)營范圍、資信狀況以及履約能力、商業(yè)信譽進行必要的考察。如自己進行了解有困難,可以委托律師向對方所在地的工商部門進行查詢,并且可以通過對方同行業(yè)或相關企業(yè)進行了解。

2、房屋租賃合同應由專業(yè)律師起草、修改、把關。

(1)租賃合同中的條款,應盡量詳盡明確。

(2)合同條款應當盡量全面,尤其是主要條款不能遺漏,否則易出現(xiàn)糾紛。

(3)對合同字句應當認真斟酌,字句表述應清晰具體,避免模棱兩可,避免多種解釋的語句出現(xiàn)。

(4)在租賃合同中,對于租賃房屋的使用、維修保養(yǎng)應當予以明確規(guī)定,以避免出現(xiàn)糾紛。

(5)在租賃合同中約定明確的違約條款及賠償數(shù)額。

(6)為避免合同欺詐,可以附加一些條款,如,擔保條款、附期限條款、附條件條款等,以保證合同順利履行。

(7)租賃房屋,應采用書面形式。未采用書面形式的,視為不定期租賃。對于不定期租賃,依法可以隨時解除。

五、補救措施。

遇到問題時,可以采取下列補救的措施來減少或挽回損失

1、對出租人不按期交付租賃房屋致使承租人無法實現(xiàn)合同預期的目的,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、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。

2、對有特殊使用要求的出租房屋,出租人應交付有關范圍的使用說明、裝配圖紙、操作規(guī)程等,并在租賃合同中加以明確約定。

3、租賃房屋存在權利瑕疵,第三人對租賃房屋主張權利致使承租人不能使用收益的,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免交租金。

4、承租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或遲延支付租金的,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(nèi)交付,逾期不交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。

5、承租人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現(xiàn)狀,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。如征得出租人同意并因此增加了租賃房屋的價值,返還租賃房屋時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支付一定開支,但是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。

6、承租人未經(jīng)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他人的,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。

關鍵詞: 房屋租賃合同用不用備案 租賃合同的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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